近日,为推动为贯彻落实河北全省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座谈会精神,加快第三代半导体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5个细分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内容如下:
(一)支持设计研发验证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半导体设计企业,其研发设计的新产品通过用户验证并产生销售收入,按照年度首次工程流片 (含掩膜版制作)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购买国产化的IP核、EDA软件进行研发设计的第三代半导体设计企业,按照年度购买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企业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后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对企业承担的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打造京津冀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鼓励建立京津冀产业链合作激励机制,支持省内第三代半导体企业积极对接京津,开展产业链合作,打造集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和装备于一体的京津冀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对集群企业参加各类项目申报和试点示范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培育企业做强做优
对被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第三代半导体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被评定为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的第三代半导体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在第三代半导体关键芯片与器件、衬底和外延、光刻胶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将在建和拟建第三代半导体重点项目纳入国家 “十四五”重大项目储备库。(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鼓励产品创新应用
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芯片、器件等产品市场开拓,对为应用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产品,按照供需双方第一年销售合同额的10% (双方各5%)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
(七)支持举办行业活动
支持省半导体产业联盟、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创新联合体等行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政策咨询、产需对接、招商引资等活动。加强与国家高端智库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光伏协会、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合作,借助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白石山第三代半导体峰会等平台,举办高水平峰会、年会、学术交流等活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八)优化行业监管服务
新建和改扩建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项目包括少量电镀、涂装、酸洗、蚀刻 (含线路板刻蚀)等表面处理工艺,但不属于主要生产工序的,不视为表面处理建设项目。根据企业涉及的危化品品类和生产工艺的危险程度,分类分级实施精准监管。(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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