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出:鼓励出租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车型替代。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氢能车辆示范应用。
原文如下: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区政发〔2024〕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4〕50号)精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促投资、扩消费、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突出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释放先进产能,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带动消费升级,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到2027年,力争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3%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先进能效占比超过30%、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技术更新。聚焦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电机、风机、工业炉窑、变压器、配电箱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引导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提高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工业互联网数字化促进中心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进园区、进基地、进集群。2024年至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个,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50个以上,淘汰不达标设备35台(套)。(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筑市政领域设施更新。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城镇及农村供水、供热、环卫、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到2027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重点区域路网、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出租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车型替代。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氢能车辆示范应用。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8%,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100%。(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农业领域机械更新。落实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积极推广高性能复式联合作业机械,加快补齐精量播种、高效低损收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装备短板。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控系统。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作业水平。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2024年至2027年,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400台(套)。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30%。(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教育领域装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鼓励各科研院所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老旧科研技术装备全面升级换代。支持全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推动教育装备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打造高效优质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到2027年,全区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活力大幅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4000元,中小学按照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备。(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补齐医疗领域设备短板。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备短板,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到202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文旅领域设备更新。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索道缆车、摆渡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到2027年,全面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全区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全部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基本实现智慧化。(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拓展新车消费空间。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桩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建设,提升维修售后服务能力。(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全面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全面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推出在线下单、预约上门等个性化服务,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采取多种促销方式,鼓励居民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消费活动,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强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深入组织开展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区商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建设。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到2027年,确保建成1个以上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区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以推动二手车交易为重点,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线下实体市场等二手商品交易模式,促进交易平台规范建设、合规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开展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闲置物品交易。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统筹推进以各工业园区为支撑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推进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依托现有再生资源产业基础,加快推动甘州区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全力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4.全面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我省重点行业能效、排放、技术标准。落实国家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进一步落实清洁生产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价。(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产品相关标准。加强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宣传和落实,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按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的产品强制性标准。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贯彻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广使用绿色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资源循环化利用标准。落实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规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落实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保障二手电子商品交易。(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要素保障
17.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各类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中央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柴油货车等更新。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出租车更新。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落实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金融政策支持。运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要素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相关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积极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不断强化产品装备升级换代技术。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加强校地、校企科技交流合作,拓宽阶段性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工作落实机制
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专责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区级“1+10”政策体系,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努力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让千家万户享受到真金白银优惠。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优势和需求,加快建立各领域项目和设备更新清单,每季度动态更新。
定期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营造全社会主动换新、自觉更新、经常迎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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