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庆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
原文如下: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甘政发〔2024〕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甘政办发电〔2024〕8号)精神,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充分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发展水平。
到2027年,力争全市工业、农业、市政建筑、交通、教育、医疗、文旅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力争先进能效占比超过20%,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 工业领域设备技术更新。聚焦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风光发电、动力电池、电子信息等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突出能效水平引领,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鼓励市属国企率先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推动生产、仓储、运营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数字化促进中心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进园区、进企业、进集群。2024年至2027年,新增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5个,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0个,更新设备325台(套)。(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 市政建筑领域设施更新。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城镇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实施老旧电梯更新,引导群众在更新意愿强烈、条件成熟的楼栋加装电梯。聚焦城市大环境和人居小环境,持续推进供水、供热、环卫、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督促燃气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已无维修价值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设备限期更新。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围绕外墙保温、老旧门窗、供热装置、计量装置等环节,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切实提升城市(县城)公共区域安全防范能力。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备租赁企业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2024年至2027年,新改扩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到2027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聚焦公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发展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积极争取创建全国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大力支持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出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禁止销售、强制报废、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80%,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16%。(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农业领域机械更新。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农业机械装备动力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紧盯丘陵山区、重点作物,推广适用小型机械、高性能农机等低能耗电动设施设备,加快补齐精量播种、高效低损收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装备短板。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控系统。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数字化以及无人操作作业水平。加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2024年至2027年,计划争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央财政资金2.4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8万台(套),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1185台(套),其中争取农机报废补贴资金250万元,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330台。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2.3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化机械化率达到82%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教育领域装备提升。按照“需求牵引、应用为王”的基本原则,每年投入4000万元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更新现有教育信息化设备,实现教育教学场所设备信息化、数字化。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每年投入1000万元建设中小学科学实验室、职业学校实训基地,更新升级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提升学校科学教育设施设备水平。对标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每年投入2500万元,购置更新课桌椅、图书、幼儿园玩教具、音体美器材等教育设备,持续改善学生学习条件。根据国家和省上教学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强宿舍、食堂、洗浴、饮水等生活设施配备,改善基础教育学校生活条件。到2027年,全市教育系统累计投入2.4亿元,基本建成云网端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中小学教育仪器配置实现标准化配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医疗领域设备补齐。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加快推进陇东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心血站医学装备更新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探索前沿医疗装备技术科研与应用。推进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备短板,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文旅领域设备更新。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打造“一部手机游庆阳”综合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到2027年,“一机游”信息接入达到5千条以上,年阅读量达到20万次以上,全面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全市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全部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基本实现智慧化。(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积极争取国省财政汽车以旧换新支持资金,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推动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并购买补贴范围内乘用车的,给予1万元或7000元定额补贴。鼓励以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出台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大力组织汽车销售企业促销活动,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线上线下申办业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新车登记。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桩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建设,提升维修售后服务能力。(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积极争取省级相关资金,加大现有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市县(区)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发放消费补贴支持家电、电子产品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家电流通和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享绿色家居焕新季”等促销活动。鼓励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示范企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市县(区)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发放消费补贴支持家居换新促消费活动。推出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高家装市场供给质量,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鼓励县(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消费促进活动平台,借助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支持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优惠促销活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开展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服务。以人口较多的城市小区和乡镇为重点,规划配套建设废旧家具等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到2027年,力争在全市至少建设1个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合规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落实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促进相关二手商品安全放心交易。(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市内及周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石油装备、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环县、宁县统筹规划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废钢铁、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在环县、华池县风电装机规模较大的县布局退役风电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 制修订地方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规定,制修订重点行业能效、排放、技术标准,逐步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2024年至2027年,累计发布地方标准4项。(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产品技术标准。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研制,支持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资源循环化利用标准。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市场建设服务、二手货品品质鉴定、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纯电动车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废塑料废橡胶再利用、废纸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等标准,研究制定光伏设备绿色拆解、回收利用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省标准制修订。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参与制定国省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围绕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大力支持市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省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2024年至2027年,至少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省级财政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废旧产品回收利用项目。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医疗、市政建筑、农业、教育等领域财政资金36345万元,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贷款规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基金公司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人行庆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农发行庆阳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围绕三元双向循环农业、能源化工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领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开展技术装备攻关,推动技术装备更新。集成市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装备重点研究,推动技术装备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技术装备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突出利企惠民。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普惠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抓手,充分挖掘企业和社会设备更新潜能,激发更新换代内生动力,促进设备供给企业提产扩能增效。综合实施奖励、补贴等促进政策,引导老百姓消费升级,扩大政策社会效应,加快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