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运行,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到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得到广泛推行,完成10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市场主导、多方协同、高效服务的碳足迹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碳足迹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等领域应用广泛,碳足迹国内外采信互认机制不断完善。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发改资环发〔2024〕21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有效提升我省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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