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电价0.514元/千瓦时!广东发改委核定一余电上网光伏项目电价

2024-07-16  

7月7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广东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广东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接网费用由风电项目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核定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2元(含接网费用0.01元),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

关于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上网电价的批复

清远市物价局,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清远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华润新能源(连州)风能有限公司连州顺水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和接网费用的请示》(清市价〔2014〕42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南网能源新〔2014〕1号)等均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州艾帕克萝岗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14元(含税,下同),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二、经审核,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接网费用由风电项目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核定华润连州顺水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2元(含接网费用0.01元),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于:ECCN    原文链接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