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对于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保山市浪戛6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在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保山市浪戛6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在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决定对保山市浪戛6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在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行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440000元。对保山市浪戛6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在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行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440000元。
综上,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决定给予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88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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