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台湾产业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经济部拟具「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及第72条」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称的台版「芯片法案」,于昨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后续将由经济部会同财政部在6个月内完成子办法订定,并且举办说明会,让产业界充分了解本案政策措施。
经济部指出,台湾为全球供应链重要的一环,也是国际大厂长期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具有独特性与不可取代性;面对美、日、韩、欧盟等纷纷提出巨额奖励措施,推动关键产业自主化,台湾应加强巩固关键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经济部表示,产创条例第10条之2及第72条修正案提供关键产业升级版的研发与设备投资抵减,因此在适用资格要件上有一定门槛要求,可鼓励公司积极投资根留台湾,并且纳入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精神,兼顾产业发展与负担合理税负。
关键产业研发费25%可抵减营所税 关于本次修法四大重点,首先是适用对象不限产业别,只要在台湾进行技术创新且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符合适用要件者均得申请适用。 第二,适用要件包含当年度研发费用、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且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即2023年度有效税率应达12%、2024年度起应达15%,但2024年得审酌国际间施行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情形,报请行政院调整为12%,给予台湾产业缓冲期。 此外,符合适用要件者,得享有前瞻创新研发投资抵减,当年度抵减率为25%;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设备投资抵减(金额须达一定规模),当年度抵减率为5%,支出金额无上限。二者合计的抵减税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50%。 这次修正的条文施行期间,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6个月内完成子办法订定 至于外界关心的子办法草拟方向,经济部指出,将会同财政部于6个月内完成子办法订定。针对适用要件规模及名词定义,将参考海内外产业发展状况、主要上市公司研发经费及产业研发密度,并搜集产业界意见及听取产官学研专家意见而订定,同时会因应产业发展趋势及时滚动修正,另外申请流程、申请期限、审查机制及书表文件等,也将于子办法中明定,未来申请案件则会透过审查机制,邀请相关部会及外部专家共同审核。 另一方面,立委关切的中小企业及新创发展等议题,经济部强调将持续提供产品开发、数字转型及资金协助等措施,以多元政策工具协助发展。 经济部表示,感谢产业界对于本次修法的支持与肯定,希望藉由台版「芯片法案」鼓励产业加大投资力道,让关键产业与技术深耕台湾,带动中下游供应链持续茁壮,促进产业多元发展。 三大重点 经济部表示,修法提供关键产业「升级版」研发与设备投资抵减,鼓励公司积极投资根留台湾,同时纳入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兼顾产业发展与负担合理税负,修法共三大重点。 第一,适用对象不限产业别,只要在台湾进行技术创新,且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符合适用要件者均可申请适用。 第二,适用要件包含当年度研发费用、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且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即今年度有效税率应达12%、明年度起应达15%,不过明年可审酌国际间施行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情形,报请行政院调整为12%,以给予台湾产业缓冲期。 第三,符合适用要件者可享有前瞻创新研发投资抵减,当年度抵减率为25%;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设备投资抵减,若金额达一定规模,当年度抵减率为5%,支出金额无上限。 官员表示,研发投抵、设备投抵各以抵减营所税30%为上限,若两者皆申请,则合计抵减税额不得超过营所税50%。 经济部表示,台版芯片法施行期间自今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为期七年。 经济部指出,近年在一连串全球重大事件干扰供应链运作下,美、日、韩、欧盟等各国纷纷祭出巨额补贴或扩大租税优惠,争取次世代技术主导权。 不同地区芯片法案补贴细节比一比 一、台版芯片法案 「台版芯片法案」由行政院在11月7日通过,系针对在台湾境内进行技术创新,且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不限相关产业别,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者,提供史上最高的研发及设备投资抵减。 所谓「符合一定条件」,意谓申请企业须符合相关标准,如研发费用和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这两项将在子法中订定。研发费用规模门槛朝100亿、70亿元、50亿元三个选项择一订定,目前在台湾研发费用达百亿规模仅台积电、联发科、联咏等3家。70亿元规模则多了联电、日月光、南亚科、群联、瑞昱等9家,若门槛降为50亿元,则受惠业者更多。 另外,适用要件中还包括「有效税率」在2023年度须达12%以上比例,2024年度须达15%。 在优惠项目部份,台版芯片法案为前瞻创新研发支出设备投资抵减提供25%租税优惠,但单项投资抵减不能超过当年度营所税30%,若为两项则不能超过营所税50%。另有5%抵减优惠则可用于购置制程中全新机器或设备支出,无上限规定。 二、美版芯片法案 美国参众两院于今年7月底通过《芯片法案》(CHIPS Act),提供390亿美元补助建厂或半导体设备,投资抵减率25% ,每案最高30亿美元;另外130亿美元则用于研发,为美国半导体生产挹注520亿美元(约1.5兆元台币)的政府补贴。补助案的整体规模将达2800亿美元,该法案已由总统拜登签署后正式实施。 美国《芯片法案》不仅涵盖晶圆制造研发与建厂补助、税务优惠补贴等,同时也提出附加限制条款,拟针对获美国国家补贴的公司,限制获补助期间不得在中国投资28纳米以下制程技术,以确保该法案对美国半导体产业竞争力的保护。目前美版《晶片法案》进度超前,是各国晶片法案中最快实施的。 三、日版芯片法案 日本政府于2021年11月公布半导体产业复兴执行计划,透过修正「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法及特定高度情报通信技术活用系统开发供给导入促进法,分别授权拨款并规范适用范围及条件,现已追加预算匡列6000亿日圆(约1,346亿元台币)补助经费,提供国际重要半导体赴日设厂费用50%补贴。 欧洲芯片法案 欧盟执委会在今年2月公布「欧洲芯片法案」(EU Chips Act),规划至2030年提供110亿欧元资助半导体研发、设计与制造技术开发,待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将动员超过430亿欧元(约1.3兆元台币)的公共和民间投资,用于芯片研究开发项目及提供半导体新创投资。 韩国芯片法案 韩国在去年公布「K半导体战略」,并修正通过《租税特例限制法》,增订提供符合国际战略技术项目较优惠的研发与设备投资抵减率。其中,大企业享有最高的抵减率分别提高至研发投资40%、设备投资10%,中小企业则分别提供至研发50%、设备20%的抵减率。此国家战略技术包括半导体、电池、疫苗34项技术,其中半导体技术项目涵盖记忆体、设计/制造/封装、材料/零件/设备等共计20项;预计补助总金额达510兆韩元(约11.7兆元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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