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时电子报、联合新闻网报道,鸿海集团(富士康)前资深副总经理廖某等通过中国大陆采购设备收回扣,台北法院判决三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据了解,此前鸿海集团指控廖某、邓某两人与中国大陆产线设备厂商负责人郝某涉嫌损害公司利益,台北地院审理判决3人需共同偿还罚金,连带给付鸿海集团约1亿8374万日元、34万元人民币,合计约970万元人民币。
刑事部分,在此之前,法院2022年认定廖某存在索贿行为,指示下属采购特定产品,并还在验收时护航,彼时判廖某有期徒刑二年。
鸿海指控称,廖某等人充当“内鬼”,致公司增加采购成本,商誉受损,列举十五件廖某等人利用职权收受回扣的案例。
鸿海集团还起诉称,郝某为了能取得鸿海集团订单,向廖某、邓某表示愿拨给供应商所取得的佣金,而廖某、邓某违背职务规定收受郝绪光所给的回扣。廖某、邓某收取回扣导致鸿海丧失与供应商正当议价的程序,也无法以最佳优惠报价获取最大议价的采购利益。
据悉,廖某此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是鸿海资深员工,邓某则是鸿海集团SMT技委会经理,专任SMT技委会副总干事,两人负责集团内部就SMT处理所需的设备、备品与耗材等采购、维修业务。
该案最早于2013年1月曝光,富士康当时称,经内部审计发现,一些员工存在受贿行为,其中一名员工交由中国大陆警方处理,有内部人士称该高管此前已被中国大陆警方逮捕。
中国台湾相关部门因而起诉包括鸿海前资深副总经理廖某等6人收受贿赂,相关部门发现在2009年至2011年间,部分高管以“招待和服务费”为名收受了10家零部件供应商的回扣,金额涉及1.62亿元新台币(约3300万元人民币)。
业者:贪腐始于过度放权
近年来,有关于知名企业的贪腐和反腐案件,频频被曝光。
2019年1月无人机企业大疆创新公布了内部反腐公告称,大疆在2018年供应链贪腐造成采购价格高出20%以上,造成损失超10亿元人民币。
大疆表示,经调查,引入供应商决策中,研发、采购、品控部门的部分人员存在大量贪腐行为,且销售、行政、售后部门和工厂人员也利用手中权力和流程漏洞,获取个人利益。
但是大疆表示,已处理涉嫌腐败和渎职行为员工45人,处理方式包括移交司法机关和直接开除,直接开除的29人都涉嫌严重贪污。其中,涉及供应链决策腐败的研发和采购人员最多,共计26人。
小米在此前也查处了两起内部贪腐事件。涉事员工在小米公司的职位都不低。其中一人是小米中国区市场部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业务交给亲戚开设的公司承接;另一人为小米市场部总监,利用职务之便向合作供应商收受“好处”,金额达到了700万。
事实上,多数贪腐案件中所使用的手法并不高明,为何腐败如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业者分析,管理者“睁只眼闭只眼”的管理方式,助长了腐败事件的发生。有部分小型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业绩的情况下,允许员工收受供应商“回扣”可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还将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合作空间,或将加速公司的发展。
也因为如此,一些企业的采购成了“肥差”。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些小型企业的采购,通常由管理者的亲属担任。
但一般企业的采购价格,常常受到质量、货期、市场价、甚至政策等因素影响,所以一般只要东西质量过关,无法随时关注市场价格走势的管理者会给采购选择供应商的权利,对于价格的微小波动也不会过于在意。
反之,若上一家供应商价格低廉,又出了质量问题,管理者就会提高接受价范围,只要采购找到质量过关的供应商,价格调高也会被允许,这个时候,“敏感区”就暴露出来了。
因此,治理贪腐首先要自上而下,企业管理者要明辨产品技术、市场变化、政策等多种外部因素,同时也要把握住产品利润的合理空间,对属下员工的薪资福利有大致的了解。其次,公司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内审流程,比如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外部审计机构对接、季度或半年度财务风险审计等。最后,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设立首席合规监督官的职位,专门定期和不定期查验公司运营中的风险点,做好风险管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