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十年前曝光的“富士康高层索贿事件”吗?现如今,这起案件的终审结果出来了。
据当地媒体报道,鸿海集团(富士康)前资深副总经理廖万城等通过中国大陆采购设备收回扣,台北法院判决3人有期徒刑并对其处以罚金。
该案件中,鸿海集团指控廖万城、邓志贤两人与中国大陆产线设备厂商负责人郝绪光涉嫌损害公司利益,台北地院审理判决3人需连带给付鸿海集团约1亿8374万日元、34万元人民币,合计约970万元人民币。
另外,有关刑事责任部分,法院去年认定廖万城索贿,其指示下属采购特定产品,并在验收时护航,判廖万城有期徒刑2年。
至此,轰动两岸的“富士康高层索贿案”终于告一段落。
▲相关报道截图
据悉,该案件最早于2013年1月曝光。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鸿海集团行政总经理兼商务长李金明在2012年9月接到一封来自供货厂商的检举信,指出集团旗下的表面组装技术委员会(Surface Mount Technology,SMT)高层,因仗恃手中握有签核设备的生杀大权,长期向供应商索贿,并且检举信还附上了账册资料。
李金明得知后认为事态重大,立即向董事长郭台铭报告。对此,郭台铭第一时间指示彻查并严办。随后,李金明在2013年8月成立调查小组,并在深圳龙华厂和台湾总部进行调查,而台湾相关部门则于2014年1月21日主动发动侦查。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廖万城在2006-2011年期间担任鸿海集团资深副总经理,算是公司的一名“老臣”;而邓志贤则是鸿海集团SMT技委会经理,专任SMT技委会副总干事。在SMT委员会,俩人主要负责集团内部产线机台设备、备品与耗材等的采购、维修业务。
据了解,SMT相当于一个公司的总管理处,主要负责调度集团设备、物料与资源,并对外发包采购,甚至握有厂商建议评估等生杀大权。此前有消息称,仅在2012年,SMT委员会一年经手的采购金额就超过上百亿元人民币。因此,该部门也被鸿海集团内部戏称为“天下第一会”,可见权力相当大!
▲“富士康高层索贿事件”示意图
该案件中,鸿海集团指控称,廖万城等人充当内鬼,导致公司增加采购成本,商誉受损,并列举了15件廖万城等人利用职权收受回扣的案例。
同时,鸿海集团还起诉称,上海市绪品电子科技负责人郝绪光,为了能够取得鸿海集团订单,向廖万城、邓志贤表示愿拨给供应商所取得的佣金,而廖万城、邓志贤违背职务规定收受郝绪光所给的回扣。这一行为导致鸿海集团丧失与供应商正当议价的程序,同时也无法以最佳优惠报价获取最大议价的采购利益。
根据内部调查结果显示,涉案人员廖万城、邓志贤、陈志钏3人,透过郝绪光担任收受供应商回扣的白手套,从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向鸿海集团的10家供应商,依交易金额的一定比率,违背职务收受供应商给付的佣金回扣,一共收取1.62亿元新台币。而郝绪光收钱后,支付其中的50%给廖万城,10%给邓志贤。
随后,相关部门公布了涉案人员中部分人员的犯罪所得。其中,廖万城的犯罪所得为7232万元新台币,陈志钏的犯罪所得为471万元新台币,蔡宗志的犯罪所得为385万元新台币,目前已经全部收回。
▲当年曝光的“富士康高层索贿事件”视频截图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索贿是受贿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与普通受贿不同,索贿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这样规定无疑表明刑法对索贿型受贿犯罪更严厉的谴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实证明,违规违纪注定逃不过执纪监督者的眼睛,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