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报道,美国加州圣何塞法院在上周五裁定,天津大学教授张某窃取商业机密罪和经济间谍罪成立,最终判决将在8月31日发布。这一裁决结果意味着,张某将面临最高10至15年监禁,以及每项罪名分别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
谁的技术我不管,不在美国就是偷!
据了解,2015年5月,来自天津大学的教授张某应邀前往美国参加国际微波会议时,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捕。彼时有分析称,当时的邀约是美国政府刻意设下的“圈套”,因不满获得几项专利认证,已是微机电滤波芯片领域的“风云人物”的张某回到中国建设,不惜将其逮捕。
据悉,张某被控“串谋经济间谍活动”、“窃取贸易机密”等罪名,受到指控的还有其他五名中国公民,起诉书称被告六人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蓄意从美国硅谷高科技公司窃取滤波芯片设计。
美国司法部起诉书中的6名中国公民分别是:
1.张某(音),前思佳讯员工,天津大学全职教授。被指控共谋经济间谍、共谋盗窃商业机密、经济间谍和窃取商业机密罪。
2.庞某(音),前安华高科技员工,天津大学全职教授。被指控共谋经济间谍、共谋盗窃商业机密、经济间谍和窃取商业机密罪。
3.陈某(音),天津大学教授及诺思微系统董事会成员。被指控共谋从事经济间谍活动和共谋盗窃商业机密罪。
4.张某(音),庞某和张某的校友,2006年获得电子工程硕士学位,被控共谋经济间谍活动和共谋窃取商业机密罪。
5.周某(音),天津大学的研究生和诺思微系统的设计工程师,被控共谋经济间谍,共谋盗窃商业机密,经济间谍和窃取商业机密罪。
6.赵某(音),诺思微系统总经理,被控共谋从事经济间谍活动和共谋盗窃商业机密。
据美国司法部的声明,各项指控的最高法定处罚如下:
共谋从事经济间谍活动:入狱15年、赔偿50万美元或净收益/损失的两倍、三年监禁及100美元特别评估。
共谋盗窃商业机密:入狱10年、赔偿25万美元或或净收益/损失的两倍、三年监禁及100美元特别评估。
经济间谍及教唆:入狱15年、赔偿50万美元或净收益/损失的两倍、三年监禁及100美元特别评估。
盗窃商业机密及教唆:入狱10年、赔偿25万美元或或净收益/损失的两倍、三年监禁及100美元特别评估。
据起诉书称,张某2006年在南加州大学获得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后,进入Skyworks担任FBAR工程师。在南加州大学求学期间,张某结识了本案另一名被告,即后来任职于Avago的庞某。两人都曾在美国国防部的美国国防高等研究计划署(DARPA)资助下研究开发薄膜体声波谐振器(FBAR)技术。
美国司法部在一份声明中说,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显示,从2010年至2015年,张某和庞某从先串谋从前雇主的半导体大厂窃取机密,后来双双回到中国大学执教,并利用窃取的资料改进了无线电滤波器技术在美国和中国申请专利,还通过在加勒比海地区开曼群岛的一家空壳公司出售这些信息。
报道称,张某涉嫌窃取的FBAR滤波器技术可以被用于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和其他声学仪器。该技术过滤进出的无线信号,这样用户仅接受和发送其想发送的特定通讯。除了消费品用途外,该技术也被用于一系列非民用通讯技术中。因此,美国Avago公司及Skyworks Solutions指控张某等盗窃了属于他们的FBAR滤波器技术的机密,并利用这些机密在中国出售产品给中国国家机构、国有企业。
盗用还是陷害?双方各执一词
据起诉书,2006~2007年期间,被起诉的6人准备了一些商业计划,并开始联络中国的大学及机构,寻求合作在中国生产FBAR滤波器,于2008年和天津大学建立了联系。不久后,天津大学同意支持他们在中国建设一个生产FBAR滤波器的工厂——诺思微系统(ROFS Microsystem)。
起诉讼进一步指出,以张某、庞某等六人在此计划后,仍继续为Avago和Skyworks工作,同时与天津大学紧密联系,窃取受害公司拥有的机密信息与天津大学分享,包括源代码、规格、设计方案及其他材料。起诉讼称,如若没有这些累计被盗的商业机密,天津大学将不能够建设并装备一个顶尖水准的生产薄膜体声波谐振器生产设施,诺思微系统将不可能成立。
公开资料显示,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由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高科技企业, 核心技术团队拥有美国博士学位,并在国外著名半导体公司有十余年的工作经验。公司从事无线通信射频前端 MEMS芯片、模块、应用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技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时,诺思微系统还是中国首家FBAR滤波器生产企业,拥有一条晶圆生产线和一条工艺研发线,射频滤波器芯片已累计交付超过1亿颗。
不过,有知情人士指出,张某和庞某在美国时,就已是微机电滤波芯片领域的“风云人物”,获得7项专利认证。后来两人回国进入天大并成立诺思后,天大和诺思在该领域累计拥有200余项专利。
2016年,诺思发现Avago销售给苹果公司的滤波芯片使用了张某和庞某的专利技术,并通过拆解苹果公司手持设备取证,并于2017年9月28日,正式向天津中院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但诉讼进一步审理工作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正式展开。
美国司法部助理部长John C. Demers指出,“被告与天津大学共谋,为了中国政府的利益,将包括自己雇主在内的两家美国公司的商业秘密带到中国。今天对所有指控的有罪判决,是追究一名盗取美国雇主商业秘密、试图复制公司技术并取代其市场份额的个人责任的重要一步。”
“虽然这起案件说明了少数有动机的员工可以多么容易地合谋盗用知识产权,为中国谋利。”负责调查此案的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John F.Bennett说。
张某的律师则认为,自1990年代初期至今,FBAR技术问世已有30多年,许多公司都在研发生产FBAR相关科技,且有关FBAR的专利与专利申请高达3600种。Avago无权垄断所有FBAR研发、创新、生产的相关产业。天津大学是中国最负盛名的技术大学之一,而张某本人是FBAR的设计与生产专家,也有FBAR的研发设计专利,在天津大学开发用于手机的FBAR技术是在促进科学知识的发展,并非为了中国的利益。
另5人不到美国就没事
事实上,美国政府早在2015年就宣布,提控张某、庞某等六名中国公民从事经济间谍活动。
但当时美国Dorsey & Whitney合伙人,曾担任纽约州南区联邦检察署担任联邦助理检察官Nick Akerman表示,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若另外五个人确实还在中国,只要他们不来美国,美国并不能做什么。张某将有可能是唯一一名接受在本案审讯的被告。
文章整理自电子工程专辑、彭博社、联合早报报道
责任编辑: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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