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子商情讯 瑞士u-blox在上周三(28日)宣布,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就u-blox对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版权和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了有利于u-blox的判决。
据了解,这起诉讼案是在2019年发起的,当时u-blox发现泰斗微电子的TD1030芯片及相应模块与u-blox M8 GNSS接收机的功能相似,就对泰斗微电子提出了版权和专利侵权的索赔。此后,经过独立实验室的深入审查和分析调查, u-blox认为这些相似之处缘于泰斗微电子非法复制了u-blox源代码。
对于这起专利诉讼案,法院日前给出的最终判决认定,泰斗微电子构成侵权事实,必须停止生产和销售其TD1030导航芯片和内置侵权软件的导航模块。
此外,由于泰斗微电子在其TD1030导航芯片中侵犯了u-blox的知识产权,后者必须支付赔偿金(1100万人民币)给u-blox。
u-blox公司首席执行官Thomas Seiler表示:“法院对这起复杂的源代码侵权案作出了公正和决定性的裁决。u-blox的技术成就是不断致力于研发的成果,我们有责任追究任何侵权行为。”
泰斗微:u-blox也侵权我专利
耐人寻味的是,2019年3月泰斗微电子也在其官网宣称,经调查研究分析,发现瑞士优北罗股份有限公司(u-blox AG)在中国市场销售的G7020、M8030、MAX-7C、MAX-7Q、MAX-7W、NEO-7M、NEO-7N、NEO-7P、PAM-7Q 、NEO-M8P、NEO-M8L、NEO-M8U、ZOE-M8B、MAX-M8C、MAX-M8Q、MAX-M8W、MAX-8C、MAX-8Q、NEO-M8M、NEO-M8Q、NEO-M8N、NEO-8Q、LEA-M8S、LEA-M8F、LEA-M8T、NEO-M8T、SAM-M8Q芯片及模块产品涉嫌落入泰斗已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和专利法第60、65条的规定,泰斗已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瑞士优北罗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泰斗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u-blox 对TD1030芯片侵权的指控,泰斗微当时回应:自2016年研发成功伊始,(TD1030)以其优秀的性能表现、超高的性价比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攀升。“TD1030芯片在市场端的优异表现对u-blox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形成了巨大的挑战。2018年以来,u-blox公司通过多个渠道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对泰斗进行恫吓,企图对泰斗进行恶意收购,但这对于有志于成为中国国家基础PNT供应商的泰斗是不可接受的。对此,泰斗只能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权益,泰斗有信心也有能力凭借深厚的专利积累捍卫国产集成电路企业的荣誉。据悉,该案已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
根据泰斗微电子官网指出,公司自2008年3月成立起,就一直专注于北斗卫星导航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新办发布推荐的北斗芯片供应厂商、广东省卫星导航芯片设计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北斗导航芯片与车联网技术联合工程实验室。十几年来,已经独立自主开发量产4代北斗/GNSS芯片,截止目前泰斗已累计申请专利214项,其中获得中国国家专利优秀奖一项、广东省专利优秀奖一项,是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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