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之前的信息,《关于微波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文件将优化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范。
在该文件中表示,鉴于我国微波通信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微波通信系统应用的新场景新模式,通过新增毫米波频段大带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优化中低频段既有微波通信系统频率和波道带宽、调整微波波道配置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式。
同时会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高容量信息传输(微波回传)场景需求,并为5G、以及等预留了频谱资源,更好满足微波通信等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调整的后微波系统可使用频段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21.2~23.6GHZ以及71~76GHZ/81~8HZ。
除此之外,该文件还明确了频率使用许可权限和使用率要求,以及微波站管理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要求、频率协调等,同时标准化了微波频率规划调整过渡期内的工作要求等。
文章来源于:21IC 原文链接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