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子商情获悉,紫光国微在昨(7)日晚间发布公告,2020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2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对于紫光国微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给出的审核意见为标的资产权属存在瑕疵,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并且,标的资产商誉金额占比较大,申请人未能充分说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紫光国微此前披露的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紫光神彩、紫锦海阔、紫锦海跃、红枫资本和鑫铧投资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紫光联盛100%股权,标的资产的定价180亿元。按照交易方案,标的价格初步约定为180亿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35.51元/股。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购买紫光联盛100%股权将Linxens集团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紫光联盛为持股型公司,为收购Linxens相关资产于2018年出资设立,旗下核心资产Linxens主营业务为设计与生产智能安全芯片微连接器、RFID嵌体及天线和超轻薄柔性LED灯带,是全球销售规模最大的智能安全芯片组件生产厂商之一。
有专业人士分析,并购标的此前并购活动产生了合计144亿元的商誉,而紫光国微对二次反馈意见关于高商誉问题的回复可能并没有得到监管认可。此外,被否可能与跨境并购方案设计有一定关系。跨境并购中并购基金规模约180亿元,杠杆主要存在并购基金的股东层面,整体杠杆率并不低。
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是获得债权人许可。公告表示,紫光资本承诺在交易上会前获得债权人许可,但紫光国微本次上会前,并未公告这一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责任编辑: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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