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03-1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总体回升向好,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6.06万亿元,增长5.2%;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0.2%;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2379.77亿美元。

  (一)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组合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密切跟踪分析经济运行走势变化,宏观政策突出固本培元,系统打出一套“组合拳”,分批次明确阶段性政策后续安排,常态化开展政策预研储备,有力有序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新政策举措,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是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力。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增发1万亿元国债,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支持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万亿元,增长5.4%,民生、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先后2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2次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年期和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降0.2个和0.1个百分点,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29个百分点。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支农支小、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2023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9.7%和9.5%。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75万亿元,比上年多增1.31万亿元。

  二是政策统筹进一步强化。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持续提升宏观政策的协同性、精准性、有效性。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是经济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积极宣传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加力做好经济形势和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舆论关切,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全方位、多角度讲好中国经济故事,旗帜鲜明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二)积极促消费扩投资,内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促进有效投资,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1.4%,其中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为82.5%。

  一是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出台实施恢复和扩大消费的20条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859.6万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旅游、餐饮等生活服务消费加快恢复,全年服务零售额增长20.0%,国内出游人次、居民出游花费分别增长93.3%和140.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15万亿元,增长7.2%,其中,网上零售额达到15.43万亿元,增长11.0%。成功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消费提振年”活动。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二是有效投资持续发力。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办法,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范围,将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17项措施,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合作,将消费基础设施等更多领域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范围。建立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2023年末,各地通过平台公开推介项目6067个,项目总投资规模5.97万亿元。持续向金融机构推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并推动扩大贷款投放。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万亿元,增长3.0%。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3%,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5.9%、6.5%,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14.2%,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9.4%。

  (三)大力强化创新驱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强科技发展规划、改革、政策等顶层设计,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持续提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33278.2亿元,增长8.1%,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64%;基础研究持续加强,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为6.65%。

  一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全链条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建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接续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重点领域设施集群,原始创新策源功能不断强化。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农业生物育种等领域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科研院所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成功举办中关村论坛。

  二是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揭榜挂帅”、“赛马”等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神舟十六号顺利返航,神舟十七号成功发射,全球首枚液氧甲烷火箭成功入轨,可重复使用火箭加快研制试验,全球首颗高轨合成孔径雷达卫星成功发射,手机直连卫星走进消费级市场。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完成极限深潜。国产大飞机C919、国产首艘大型邮轮投入商业运营。全球首台1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并网发电,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中国天眼”探测到纳赫兹引力波存在的关键证据。“九章三号”量子计算机再度刷新光量子计算世界纪录,“祖冲之号”、“夸父”量子计算云平台上线。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23年末,我国境内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401.5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超过四成,成为世界上首个境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

  三是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出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增加1000亿元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额度,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持续有力支持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四是人才培养使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落实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启动重点领域紧缺人才自主培养行动。出台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支持建设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45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50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根基持续巩固壮大。全面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是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出台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出台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石化产业布局。滚动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出台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制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新能源和未来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商业航天和航空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北斗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全面服务关键重点行业领域,加速成为公众消费产品标配应用。全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加快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重组和做强做优,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全年销量占新车销量比重超过30%。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有序布局。

  三是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扎实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数字技术应用从辅助环节向核心环节拓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深化产业数字化,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支持一批数字化示范项目。发布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铁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加快建设,已建成投产铁路里程15.9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4.5万公里。国家公路网持续完善,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挤路段扩容改造、普通国道低等级路段提质升级加快实施。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和西部地区枢纽机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加快构建。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宽带光纤网络加速布局。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发展活力和动力持续释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堵点难点问题加快破解,“两个毫不动摇”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营商环境稳步改善。

  一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出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破除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修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开展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提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大重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

  二是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启动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的意见,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28条配套举措,围绕优化市场监管、增强金融支持、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举措出台专项政策,协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职能,协调推动助企惠企举措落地落实。建立部门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经营主体提出的具体诉求。支持更多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三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支持重大改革试点探索创新,出台上海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试点地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大自主权。深入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强化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的监管。深化油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过60%,推动具备条件的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深化绿色电力市场建设。完善重要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完成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首次分区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实施供热价格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系。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逐步到位,国防动员的顶层设计、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制度体系加快健全,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增强。加快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际经贸投资合作开辟新篇章。

  一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丰硕成果。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3个国家领导人和联合国秘书长应邀出席论坛,来自151个国家和41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来华参会,形成458项合作成果。成功举办中国-中亚峰会,成立中国-中亚元首会晤机制。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中老铁路稳定高效运行,雅万高铁建成开通,非洲疾控中心等民生项目移交运营,鲁班工坊建设提质升级。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卫生健康等新领域合作成果持续涌现。多边及区域框架下电子商务合作成效显著,“丝路电商”伙伴国增加至30个。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17个城市,全年累计开行1.7万列、运送货物190万标箱,分别增长6%和18%。国际产业与投资合作持续深化。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240.9亿元,增长28.4%;与共建国家货物进出口19.47万亿元,增长2.8%,占外贸进出口比重提高至46.6%。创新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宣传。

  二是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出台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外仓发展等政策措施,全年货物进出口41.76万亿元,增长0.2%,其中,新车出口491万辆、跃居世界首位,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出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完成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成功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出台单方面免签、互免签证安排、加快恢复国际航班等便利中外人员往来的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开展“投资中国年”和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全流程推进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32.5亿美元。加强境外投资服务和监管,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1.3亿美元,增长11.4%。

  三是开放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推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设立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出170余项新的试点举措。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范围拓展至18个省(区、市)的70个城市,对外通达120个国家和地区的486个港口。

  四是国际经贸合作务实开展。多双边经贸合作持续深化,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签署自贸协定,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扎实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质量实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引领完成投资便利化协定谈判。

  (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效力效能持续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防止返贫集中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稳定在99%以上,及时排查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全年累计吸纳带动25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机制作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探索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新模式。积极发展户用分布式光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覆盖农户累计超过500万户,户均年收入增长约2000元。开展新春行动、金秋行动等消费帮扶专项活动,全年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欠发达地区农产品总额超过4000亿元。全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规模达到3396.9万人。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6元,实际增长8.4%。

  二是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好“土特产”文章,农村产业融合扎实推进。引导特色产业集聚升级,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139个,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5万个。新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分区分类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引导粮食加工企业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推动各地提升建设1600多个农产品加工园,认定第三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106个。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累计培育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和乡村旅游,确定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持续加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力度。

  三是乡村建设和治理提升扎实推进。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累计建设28.9万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0%以上,务实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3%。出台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等惠民政策,三级医院帮扶范围扩大到940个县的1496家县级医院。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接诉即办、“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八)持续增强区域城乡发展新动能,发展的协调性稳步提升。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方面推出一批新举措,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出台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的政策措施,高校、医院、中央企业总部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加快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第二批北京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迁入城市副中心加快推进。制定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农业面源、船舶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系统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明显成效,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5.6%。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交通等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职业资格互认等规则软对接走向深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突破口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型开放步伐加快,“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稳步扩大。黄河流域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流域涉水公园建设得到有效规范。

  西部地区产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出台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支持贵州、广西、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西藏、新疆发展和对口援藏、援疆力度进一步加大。东北地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不断增强,制定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技创新、旅游发展、冰雪运动等领域政策规划。中部地区湘鄂赣、豫皖等跨省合作扎实推进,编制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深化,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二是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加强。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凸显,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协调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地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跨域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加快形成,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新成就。持续加大对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建成一批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跨区域大通道加快形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新格局加快构建。全面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支持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边境城镇、边境口岸、边境新村建设。

  三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化落地。全面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24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批复实施,部分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总体稳定。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全面开展修编。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范畴并严格执法监管。完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政策,引导城镇集约高效布局。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国家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放开,农民工在就业培训、权益维护、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扎实推进,城市核心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0个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全面建设,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等重点改革持续深化。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12个都市圈规划已出台实施。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2023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

  (九)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进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文章来源于:电子工程世界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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