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恒飞电子有限公司
三 包 条 列
恒飞秉承 " 坦诚服务 " 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对于本公司恒飞( HF )系列产品,我们承诺提供三年有限质保。具体条例如下:
1.如果客户对产品质量或功能上不满意, 30 天之内外观无损可以退货。
2.从产品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包换良品。
3.从产品购买之日起第 12 个月到 36 个月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4.从产品购买之日起36 个月以后,公司依然提供维修服务,收取一定维修费和材料费。
5.在包换期内的产品,如因停产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同型号新品的,公司不低于原产品的同档次新产品更换。如无同档次新产品的,提供更高级新产品更换,但需补足差价,差价以更换日当天市场价格计算。
6.在免费包修期内的产品,如损坏程度严重无法维修或该型号配件已停止供货的,公司提供不低于原产品规格的产品更换。如无同档次产品的,提供更高级产品更换,但需补足差价,差价以更换日当天市场价格计算
7.超出免费包修期的产品,如遇损坏程度严重、无配件供应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维修的,公司不再提供维修服务。
8. 客户更换或维修产品后,享受服务的日期仍按原购买之日计算。
以下情况除外:
1.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 未按产品说明书条例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 未经授权擅自拆动造成损坏的;
4. 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