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开展全市光伏、风电等资源摸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统筹土地及电网资源,做好新能源项目遴选、纳规工作。根据电源、电网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全市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整市光伏开发,推进公共设施屋顶、企业屋顶、居民屋顶、集中式电站等光伏发展。
加快储能电站开发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鼓励在新能源密集、特高压近区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全文如下: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宁肯电等发展,不要发展等电”重要嘱托,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突出电力供给安全充裕、用能结构绿色经济、电网建设适度超前,围绕高标准推进电网建设、高效率调配电力资源、高水平做好电力供应目标,深入实施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坚强可靠电力保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注入澎湃电力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一)电网网架更加坚强。到2026年,建成以4座220千伏变电站、20座110千伏变电站为主的输变电网架,电网评价指标有效改善。“十四五”规划项目全面落地,“十五五”规划项目适度超前推进,确保横溪、灵洞扩、黄店、马达等重点工程按照规划时序开工建设,电网网架完善工程有序推进。
(二)供电能力不断提升。2024年-2026年,持续加大配网项目投资规模,争取每年约1.2亿综合计划投资金额,重点安排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新能源下乡、充电桩等项目;同时以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局部区域供电能力为目标,安排60%以上网架类项目及30%以上非网架类项目。到2026年,计划完成30条高故障线路、15条重载线路、15条大分支线路、25条转供能力不足线路治理工作,将大幅提升配电网供电能力。
(三)电力迁建全速推进。力争做好建武高速等重大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全面开工。
(四)招大引强服务有力。有效保障兰溪市欣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兰溪女埠)项目、兰欣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1亿只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芯项目、赛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接电,有效提升重点开发区域主配网供电能力,为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完善的电力基础设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网荷储协同,助推能源低碳转型
1. 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开展全市光伏、风电等资源摸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统筹土地及电网资源,做好新能源项目遴选、纳规工作。根据电源、电网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全市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整市光伏开发,推进公共设施屋顶、企业屋顶、居民屋顶、集中式电站等光伏发展。
2. 加快储能电站开发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鼓励在新能源密集、特高压近区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3.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统筹做好常规电源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能源系统的平稳过渡。深化虚拟电厂、微网等创新发展模式,挖掘海量资源调节潜力;加大对全市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的精细摸排,推动上华街道卫生院、人民医院、融媒体中心、兰创集团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降碳改造。
(二)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网加快发展
1. 加强电网发展规划管理。按照“政企合力、科学论证”的原则,市资规局将市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电网设施及廊道应当进行相应同步进行论证、调整。电网企业负责提供规划基础数据,提出规划建议,支持和配合规划工作,并按照审定的电网发展规划制定投资和建设计划。
2. 落实电网前期要素保障。全面落实站址廊道保护专项框架协议,预留和保护电网建设项目的站址和廊道,为电网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加快电网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加强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复函、项目核准、水土保持以及生态环境影响等环节衔接,提高电网项目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长。电网项目如需占用或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林地、耕地等敏感点的,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的,依法履行法定流程后,应予以支持。
3. 高效推进电网项目建设。把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举措,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早抓实。加快全市电网设施补强、推动配套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灵活接入。其他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发生冲突时,应当以依法批准的建设程序文件为依据进行协商解决。
(三)服务重点工程落地实施,提升获得电力水平
1. 提升民生用电保障能力。发挥“企业行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形成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部分地区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用电问题,进一步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充电设施配建等要求,持续推行“三零”“三省”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政企协同,有效保障民生用电安全。
2. 做好大用户的供电保障。电网企业应建立重大用户项目“第一经理”负责制和“一口对外”工作机制,优化流程,及时提供并网接入服务,确保配套供电工程和用户本体工程同步投产。加强新建用户项目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管理,实现用户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3. 优化电力迁改服务措施。涉及电网企业运行管理的电力设施迁改,需征得电网企业同意,按照“谁主张,谁出资”原则,由提出单位承担迁改费用,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电网企业建立并完善“一项一策”推进机制,提供电力迁改“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清单制度
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科学分解年度、季度、月度节点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滚动修订工作清单,实现项目化、动态化管控。
(二)工作联动制度
根据电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各乡镇(街道)主导电网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清单,交流汇报已完成工作和后续工作安排,强化协同联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加快推动电网建设项目落地;区域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或重大项目引进等可能引起用电负荷重大变化的信息,需及时告知电网企业。
(三)专项推进制度
针对重点电网建设项目,由发改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联系人,根据工作节点计划目标,整合力量集中攻坚、重点突破,确保电网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考核制度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任务进度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督导,对完成较好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