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 26 日宣布,将半导体和量子相关的 4 个技术品类纳入出口管制对象。这些技术在面向所有国家和地区出口时均须事前获得官方许可。报道认为,在日本这样拥有相应技术的国家先行实施出口限制,旨在防止新兴技术被用于军事领域。
本文引用地址:日本经产省目前已就此对《外汇及外国贸易法》相关法规(省令)做出修改,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后,相关法规将正式公布并最早将于 7 月生效。日媒称,用于获取集成电路图像的电子显微镜、全环绕栅极技术等将成为新的出口管制对象。这些品类的产品尚未纳入被称为「瓦森纳协定」的多边出口管制协定,日本政府此举也将相应提高出口管制的实效性。
报道表示,拥有技术的国家先行实施限制,以防止新兴技术被转用于军事。这一省令将从 4 月 26 日到 5 月 25 日征集公众意见,意见征集结束后公布,并在 2 个月内实施。新的出口管制对象还包括用来获取集成电路图像的电子显微镜等,在部分国家,这些品类早已被列为出口管制对象。
目前,国际社会原则上在《瓦森纳协定》(WA)的框架下讨论限制品类,各国再根据《瓦森纳协定》下达成的共识制定本国的限制清单。然而在《瓦森纳协定》中增加新的品类需要所有成员国同意,所以很难第一时间跟上技术的进步,日本此次新增的限制品类也将按计划添加到《瓦森纳协定》中。
本次扩大技术出口管制范围,将使日本企业向海外出口尖端技术的限制进一步加强。据日媒报道,日本经产省 24 日公布关于修改出口管制方针的中期报告。报告提出,针对可能被用于军事领域的尖端材料和设备,在企业向海外进行技术转让时,将强化企业方面的事前报告义务。
报告提出的新方案主要针对「军民两用技术」加强监管。对于日本在国际市场上所占份额较高、其他国家有兴趣获取的技术转让,如果以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产品的形式进行技术转让,方案要求企业事先向经产省报告。此外,出口企业还必须确认出口目的地国家不将出口产品用于制造武器。对于军事风险较高的品种,除了面向朝鲜等现有「武器禁运国」外,限制范围将扩展到面向俄罗斯、中国等「一般国家」交易行为。如果日本政府认为有安全顾虑,经产大臣可要求企业申请出口许可,最终由政府决定是否出口。
实际上,近年来日本追随美国不断对华开展和加大出口管制。去年年初,美日荷便就尖端芯片技术和对华限制达成协议。去年 5 月 23 日,日本经产省公布《外汇法》修正案,将先进芯片制造所需的 23 个品类的半导体材料和设备列入出口管制对象,其中包括了多种关键性材料,例如氟化氢、蚀刻液、聚酰亚胺和高纯度氮等。
具体而言,涉及光刻/曝光领域的有 4 项,即先进制程的光刻机/涂胶显影机/掩膜及制造设备;涉及刻蚀领域的有 3 项,分别是湿法/干法/各向异性的高端刻蚀;涉及清洗领域的有 3 项:即铜氧化膜、干燥法去除表面氧化物、晶圆表面改性后单片清洗。涉及最多的是薄膜领域,达 11 项。此外,涉及热处理和测试领域的各 1 项。
日本政府规定,新增的 23 个品类产品除了面向友好国家等 42 个国家和地区之外,向其他地区的出口都需要获得个别许可。据了解,这意味着今后日本企业在涉及该领域产品对华出口时,必须获得经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审批的单独许可证后方可对华实施出口;而单独许可证所需申请文件类型及手续将极为繁杂,其中包括需要追加提交证明用户业务资质、出口产品用途、用户承诺文件等诸多附件资料。
管制于去年 7 月 23 正式生效。对此,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曾表示,希望日方遵守国际经贸规则,避免对两国经贸合作进行政治干扰、限制企业正常自主经营和企业间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