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子商情22日获悉,针对此前被控协助晋华窃取美光DRAM生产技术一案,联电今(22)日一早发出重大讯息公告指出,公司已向美国司法部提出此案的建议量刑书状,期望双方以6,000 万美元(约人民币4亿元) 进行和解,目前该方案尚待法院核准。
联电在重大讯息公告中写道:”10月22日,本公司就美国司法部与本公司等被告间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案号:United States v. United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et al., 3:18-CR-00465 MMC) 提出建议量刑书状。本公司就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侵害商业秘密等罪名案件持续跟美国司法部商讨可能的解决方案,期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结论。本公司预期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本案。为此,本公司和美国司法部各自向法院提出解决方案相关的建议量刑书状,书状内容包含请求法院处以较轻的罪名及罚金美金6000万元。 ”
据悉,若这一和解方案获得当地法院受理核准,意味着联电在美被诉协助窃取美光案正式尘埃落定。
涉美光商业机密案台湾败诉:联电遭罚新台币1亿,3高管判刑...
此前,联电被控协助晋华窃取美光(Micron)DRAM生产技术一案,今年6月,中国台湾法院对涉案人的刑法已经出炉:对涉案戎某、何某和王某3人分别被判以4年半~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联电公司则被判罚新台币1亿元(合人民币2390万元)。此外,对曾任职台湾美光总经理与联电副总的晋华总经理陈某进行另案调查。
虽然此案件涉案人等在中国台湾法院基本量刑完毕,但美光在美国法院也提起了诉讼。
2018年,美国司法部再以经济间谍等罪起诉联电、福建晋华、何某、王某,以及曾任中国台湾美光总经理与联电副总的福建晋华总经理陈某等人。一旦相关罪名成立,包括陈某等被起诉人将面临经济间谍罪最高15年有期徒刑及500万美元罚款。另外,此案还涉及窃取营业秘密罪,涉案人面临最高10年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联电和福建晋华一旦在美国被控罪名成立, 预计将面临最重超过200亿美元(约人民币1333亿元)的天价罚款。
联电不满判决结果,撂狠话继续上诉
当时,由于不满判决结果,联电的还发出声明,强调未曾违反商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联电声明全文
关于台中地院今天就美光公司控告联电等人窃取商业秘密案作出之有罪判决,联电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本次DRAM制程技术之研发,乃台湾投审会事先核准之专案,并为联电以自有技术为出发点,由三百多位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多数为联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通力合作,耗时超过二年自主开发DRAM制程,且保留相关研发纪录,期盼经此过程训练的DRAM研发人才与研发结果能根留台湾。除了工程师们的努力之外,联电多年累积的研发经验及传承,更是驱动开发的中流砥柱。
联电是台湾第一家半导体公司,一向正派经营,尊重知识产权,对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贡献良多。联电所有技术均为研发团队自主研发或取得第三人授权。
为有效保护客户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联电在营运的每一环节皆有健全的资讯分级、存取控制及监管机制。联电并定期对员工施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之教育训练,以提升员工的法遵意识;定期进行稽核,确保员工执行业务符合公司智财权保护政策。除前所述政策及作为外,联电也持续引进更为缜密及先进的管理措施及系统,以期能不断加强并完善智慧财产权之管理。
联电并未违反商业秘密法,并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在上诉审中,联电将提出本案调查及审理过程中诸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议之处,譬如侦讯过程中有不当诱导讯问;对联电有利的陈述未能详实记载于调查笔录中;电磁及其他证据在鉴识上不符规定等等。联电坚信上诉法院若能依法并公正审酌本案证据,必能证明联电并未违反商业秘密法。
之后, 美光方面表示,针对联电发出声明强调未曾违反商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美光科技声明
针对此重大违反营业秘密法之刑事案件,美光欣见台中地方法院对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涉案三名员工做出有罪判决,我们对台中地方法院及司法机关的适切处置深表感谢。
美光于过去四十多年已投入数十亿美元持续开发业界领先的先进技术,且在台长期耕耘制程开发与技术创新,数千名台湾同仁于此过程中,共同参与研发公司之智慧财产。美光营业秘密在台被窃用,甚至违法输出至域外,此案对台湾半导体产业的整体发展造成之负面影响甚巨,更危及产业未来的长期国际竞争力。此判决结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之于台湾发展的重要性,更展现台湾司法单位对违反营业秘密犯行惩处之决心。美光将持续于全球范围内强力捍卫美光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和解消息释放积极信号
当时,由于两家公司前后脚发出声明,表示为这一场诉讼增“加时赛”。当时业界担心,若后续败诉将可能面临最重超过200亿美元的天价罚款,而今降到6000万美元的金额,对于其间的落差,有市场人士分析,按照过往相类似案件的判例,及赔偿金额大约就落在这个数字。
该人士表示,因为晋华在诉讼后并没有生产该项产品,因此也就没有带来更多损害金额的可能。“这个金额大约是福建晋华当时委托联电共同开发的数字,因此就整个结果来说算是符合业界的期待。至于,公告上未来还需等待法院同意一事,目前业界也认为双方应该已经谈妥和解条件,仅差法院在形式上最后的判决而已,如无意外,联电的诉讼部分确认能就此尘埃落定。”
如今,历时两年的诉讼终于有了积极的信号,联电今日台股高开,涨幅接近 2.5%。另外,外资日前也看好联电受惠5G相关零组件需求的带动,旗下的8英寸厂产能一直处于满载而供不应求的情况,12英寸厂订单也持续涌入,也有调涨代工价格的机会。同时,美国进一步以限售令制裁中芯国际,相关转单效益开始溢出。再加上主力 28nm制程的需求提升,设备折旧率下降,已经看好未来联电的营运情况。如今,联电近期最大阴霾的晋华案有机会进一步和解结束下,对联电未来股价则预期将有更多想像空间。
责任编辑: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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