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21ic 近日获悉,昨天发布了公开征求《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智能网联汽车 数据记录系统》《乘用车外部凸出物》《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应记录车辆及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基本信息、车辆状态及动态信息、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信息、行车环境信息和驾驶员操作及状态信息五类数据元素。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记录的数据在事故发生后主要用于责任判定及事故分析,因此数据是否没有被篡改、具备基本的可信度对于数据是否可用具有重要决定作用,因本标准对于数据记录系统的信息安全提出了基线要求,保证记录的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防止数据的篡改、恶意删除和伪造,当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遭到破坏时,应能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和日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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