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益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加快推进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已批复的“十四五”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沅江市漉湖和安化县大峰山、芙蓉山、天子山等区域的风能资源优势,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打造“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重点依托资源禀赋较好,且具备建设条件的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支持“风/光+储能”开发模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
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屋顶光伏开发,支持园区结合消纳条件积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园区等多场景融合发展。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同时,加快全市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加快已开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为湖南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推动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
《通知》还指出,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支持在荒山、废弃工业场地及周边协同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风电、光伏发电、植物碳汇等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加强“三线一单”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体系的衔接。探索风光储设施,强化风电、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尤其是大功率电容、电阻、动力电池、镍氢电池、石墨烯固态电容、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重点打造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镍氢电池关键材料,加强电解液、动力电池隔膜的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发电装备的设计、研发,发展风电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以太阳能光伏硅片、磁性材料、蓝宝石、碳化硅为重点,推动消费电子和光伏产业链智能装备研发技术升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力发电机、光伏控制器、风机控制器以及光伏并网逆变器和风机并网逆变器等系列产品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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