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子商情9日讯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北京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
这意味着北京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将迎来立法保障。
在《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的创新活动场景中,明确表示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以下场景: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以及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另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拟实行申报确认制度,企业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方可在规定的区域、道路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活动。
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通过立法重点解决特定区域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
资料显示,2020年9月,北京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围绕“车路云网图”五大要素,开展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关键技术验证。目前,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累计为31家测试车企发放了道路测试的牌照,自动驾驶测试里程超过2800万公里。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预计将能积极推动北京市智能路测基础设施建设及自动驾驶汽车发展,同时也有望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其他城市出台相关条例,有望进一步打开车路云一体化发展空间。
数据显示,预计到2030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有望突破5万亿元,“车路云一体化”相关市场规模超14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