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日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基金”)。
根据公告,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12亿元,由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并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实际缴付出资。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应当在本合伙企业期限内始终不低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
其中,鸿远电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基金,其认缴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9.45%。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图片来源:鸿远电子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该基金投资领域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其中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卫星互联网的投资额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全部投资额的70%。
公告指出,该基金的经营目的是将北京市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与股权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投资于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特別是处于天使期、初创期、早中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并通过专业的管理使基金获得良好的收益。
鸿远电子表示,公司以聚焦主业为发展目标,借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优势和资源,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卫星互联网等领域进行投资,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资源,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本次投资金额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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