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迅速增长,充电难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底,中国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045万辆。而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的统计,截至2022年底,中国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521万台。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数量的比例约为2.5:1。当前充电桩数量并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设施行业发展。从最新发布的《意见》来看:
优化完善网络布局方面,《意见》指出,要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为重点,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充电线路间有效衔接。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
同时,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加快充电网络智慧化升级改造,实现跨区域充电服务有效衔接。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重点加密建设充电网络。
新技术创新应用方面,《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造车、桩、网智慧融合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示范建设无线充电线路及车位。加强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系统、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电池梯次利用等技术研究。推广普及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强调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具体来说: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安装建设、运营维护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以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构建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压实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维体系,落实充电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明确长期失效充电桩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