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消息,8月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加强组合驾驶辅助安全管理,强化OTA升级协同管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组合驾驶辅助和OTA升级行为。
其中指出,加强OTA升级活动监督管理。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能力、车型及功能、具体升级活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企业在备案完成后,才能开展OTA升级活动,涉及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应在备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开展备案评估与监督检查,规范OTA升级应用方式,避免企业通过OTA升级隐瞒车辆缺陷或规避责任。
其中指出,拟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或超出系统边界导致功能退出等安全事件,以及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车辆发生碰撞、远程控制等事故的,根据有关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事件事故报告分析和研判,及时优化调整准入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事故深度调查和缺陷研判,强化汽车产品安全与召回监管。
《通知》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丰富和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政策体系,加强研发生产、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引导,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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