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间,翔丰华发布公告称,副总经理滕克军先生、宋宏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茵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宋宏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李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辞任相关职务后,滕克军先生、宋宏芳先生、李茵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规定。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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