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发布色达县10万千瓦高海拔新型储能实证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告,项目采购40MW/80MWh的电化学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
投标人须有累计0.5GWh及以上容量的国内储能集成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同时须有 1个及以上单体 20MWh及以上容量的国内构网型储能集成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色达县10万千瓦高海拔新型储能实证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40MW/80MWh,0.5C,构网型,磷酸铁锂,电芯容量不小于 280Ah的电化学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本项目构网型储能 PCS交流侧总功率不低于 40MW、电池总容量 80MWh,高压侧并接后经 2回 35kV 线路接入 35kV开关柜。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电池系统(含电芯、模组等)、通信控制单元、电池管理系统(BMS)、计量系统、舱体内视频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具备离并网及黑启动功能)、电池系统至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所有线缆、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与主站同一品牌)、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的设计、供货、调试,EMS系统接入至全站 AGC/AVC。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他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储能系统成套装置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投标人成套提供。储能系统内部所有部分及其可能涉及的现场安装、连接等工作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本项目储能系统为构网型储能,除应满足常规储能各项指标要求外,还应满足四川省电网关于构网型储能并网的最新要求。配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①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电科院及相关单位对本储能系统设备的验收及质量监督工作;②储能系统与光伏电站中控室设备、通信设备、消防系统等的连接;③储能系统与光伏电站联调,光伏电站相关验收工作;④储能系统设备涉网试验和技术监督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力系统储能设备及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和成功经验。须提供本项目集成系统所选的 PCS、BMS 等主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的检测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投标的磷酸铁锂电芯单体、电池模组和电池簇须提供第三方具有 CMA和 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未取得最终报告,提供中期报告,并承诺中标后 6个月提供最终报告。
(3)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①累计 0.5GWh及以上容量的国内储能集成系统设备供货业绩;②须有 1个及以上单体 20MWh及以上容量的国内构网型储能集成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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