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园综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综合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综能”)以自有资金2,995万元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两个储能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储能产业壹号基金”及“储能产业贰号基金”)的投资。截止公告日,前述基金尚未设立,各方尚未签署合伙协议。
1、储能产业壹号基金总认缴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长园综能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储能产业壹号基金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深圳核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保理”)、长园综能、中开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开新能源”)。各方投资金额详见下表。储能产业壹号基金委托中开新能源关联方广东宝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
2、储能产业贰号基金总认缴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长园综能认缴出资2,495万元人民币,储能产业贰号基金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海南泓川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川源基金”)、长园综能、中开新能源。各方投资金额详见下表。储能产业贰号基金委托泓川源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
储能产业壹号基金及储能产业贰号基金主要进行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由中开新能源母公司核建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融租”)全权负责融资租赁,由长园综能负责总包和运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能源”)负责系统集成。公司与各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