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是支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为推动江苏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形成财税金融支持合力、增强产业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等5个大类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包括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提升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加大集成电路创新产品推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质量与技术标准建设6条措施。
其中,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中提出,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至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
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巩固提升产业链优势环节、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3条措施。
其中,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中提出,支持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4000万元资金支持。
形成财税金融支持合力
形成财税金融支持合力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信贷投放支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强化保险保障、用好产业基金7条措施。
其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中提出,积极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十免”“五免五减半”“二免三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增强产业人才支撑
增强产业人才支撑包括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强高校集成电路学科专业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育、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加大突出贡献人才奖励5条举措。
其中,加强高校集成电路学科专业建设中提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加大对集成电路相关学科的支持力度,加大经费支持额度;优先支持高校集成电路相关学位点布局及平台建设,对具有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高校每年每个点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的支持,对独立设有集成电路相关学院的高校每年每个学院给予400万元的支持。
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发展环境包括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用地保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5条措施。
其中,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中提出,鼓励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集成电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共同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加大对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联盟指导支持力度,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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