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安徽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六安市新建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7月12日。
内容指出,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应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伏系统。光伏系统遵循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其造价按建设单位实际投资情况计入工程费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鼓励采用光伏屋面材料、光伏玻璃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构件。
内容明确,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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