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目录》由164项压缩至134项,其中禁止类24项,限制类110项。
商务部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同时废止。属于军民两用技术的,纳入出口管制管理。
据了解,属于《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其中,稀土、集成电路技术被列入禁止出口。
据了解,本次《目录》修订是中国适应技术发展形势变化、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将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基础上,为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限制出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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