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结果:中创新航判赔宁德时代263万元
截图来自中创新航2022年11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创新航发布最新公告,公司已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针对侵犯宁德时代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一案,中创新航须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263.25万元,赔付宁德时代合理支出20万元,支付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75万元。
中创新航在其公告中表示,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认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同时,涉诉专利中部分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也尚处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中。
中创新航还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其产品已采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该判决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诉讼风险已在招股章程中作出充分披露,并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长达一年多的专利诉讼案件始末
据国际电子商情了解,宁德时代有中创新航的专利纠纷案自去年开始,事件发生的起始如下:
- 2021年7月21日,宁德时代正式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前者称,后者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对于宁德时代的指控,中创新航并不承认,且宣称其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2021年10月,宁德时代针对中创新航及宁德市星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就“集流构件和电池”(ZL201810039458.6),向福建省福州中院提出了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从2021年7-10月,宁德时代陆续状告中创新航侵犯了5项专利。
- 2022年3月,中创新航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称,“经评估后,公司董事认为此案件申请索赔缺乏理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2022年5月,宁德时代向法院申请提高诉讼赔偿金额至5.18亿元。
- 2022年8月1日,宁德时代方面对外称,已再次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并索赔1.3亿元。
- 2022年10月6日,中创新航成功登陆港交所,发售价为每股38港元。
- 2022年11月30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并决定将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据消息称,除了本次涉及诉讼的“集流构件和电池”(ZL201810039458.6)之外。目前,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洛阳)的专利侵权案也进行了一审宣判。此外,还有多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正在正常审理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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